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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劳务派遣转人事代理聘用考核工作的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5-06  点击数:

各学院、各部门:

为完善聘用人员管理机制,劳务派遣人员工作的积极性,根据《南京师范大学劳务派遣人员聘用与管理办法》(宁师人〔202256号)文件精神,拟于近期开展劳务派遣人员转人事代理聘用考核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本通知所述申报者应符合学校文件规定的一劳务派遣人员。

二、劳务派遣人员转人事代理聘用条件

1.劳务派遣人员需在学校工作满三个聘期及以上;

2.聘期年度考核结果获得过“优秀”等级。

3.具有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

4.年龄45周岁以下。

以上条件计算时间截至2026430日。

三、考核程序

符合条件的劳务派遣人员个人申报,各用工单位对照学校基本条件进行初审并签署意见后向学校提交申请。人力资源处会同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资格审查,组织转聘考核。具体考核事宜另行通知。

四、提交材料

1.申报人员填写《南京师范大学劳务派遣转人事代理聘用考核申请表》,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部门盖章;

2.身份证(正反)复印件、本科及以上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取得海外学历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

3.单位填写《南京师范大学劳务派遣转人事代理聘用部门汇总表》。

请各单位于5月15日前将上述材料电子版发送至26310@njnu.edu.cn邮箱,纸质版报送至厚生楼404

联系人:金老师

联系电话:025-85898260



                            人力资源处

                             202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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