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资科

关于做好2026年上半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4-03  点击数:

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苏资〔20263号)文件精神,江苏省于2026半年开展一次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请各学院/各部门及时排查并提醒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老师,及早准备相关认定材料(如岗前培训考试证书、普通话证书等),在相关认定材料齐全的情况下及时进行认定并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包含但不限于:有职称但仍无教师资格证的教师、新进教师、海外留学归国引进人员等在内的其他多种情况。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校事业编制内具备高校教师资格申报条件,从事教学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任教师及专职辅导员。

2.校事业编制外具备高校教师资格申报条件,从事教学工作,与受聘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由受聘单位缴纳相应保险的在职在岗专任教师及专职辅导员。

3. 校正式聘用、在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产业兼职教师。

二、申报条件

1.身份条件

申请高校教师资格人员,须是中国公民,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与现任职高校直接签订全职聘用合同并由学校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产业兼职教师应签订三方协议并已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2.思想品德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健康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在学校指定时间和医疗机构参加体检,并达到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要求的体检合格标准。

4.学历学位条件

(1)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2)大专毕业后又取得硕士以上学位者,视为具备合格学历;具有大学普通班毕业学历者,其学历视同合格学历;

(3)申请高校教师资格的人员,须取得教育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本科以上学历(学位)证书。

(4)经省教育行政部门验印的党校学历,在认定教师资格时予以认可。

(5)地方人员在军队院校取得的成人教育学历、学位,在认定高校教师资格时均不予认可。

(6)电大、夜大、函授、自考、网络教育等非全日制学历者申请教师资格,均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普通话条件

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申请人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委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其中担任对外汉语教学的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语音教师和播音、主持、影视剧表演等专业教师应当达到一级水平。所有申请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普通话等级证书其中,学校引进的拟聘任副教授或教授职务的国家级和省级人才项目入选人员可免普通话水平测试。(注:关于普通话证书的有效期:2003年6月15日之前取得的普通话等级证书执行5年有效期,2003年6月15日之后取得的普通话等级证书有效期无时限要求。申请人在非曾工作、生活、学习所在地取得的普通话合格证书,不予认可。

6.岗前培训要求

根据苏教办师〔2007〕31号文件精神,申请高校教师资格人员,须参加省教育厅委托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组织的岗前培训,通过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申请人报名时须已通过江苏省岗前培训考试,具备江苏省岗前培训考试合格证书。符合两门科目免试条件的人员,需提交相应的免试证明材料。2022年上半年及之前取得的高校岗前培训合格证书上标注“申免”的,需提交岗培申免相关佐证材料。

7.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条件

申请高校教师资格人员,须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并经测试合格。

8. 港澳台居民需提交由相关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港澳台居民需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港澳居民可根据需要通过学校向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申请用于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函件。

三、申报程序

1.宣传动员与人员统计

各单位接通知后,需及时做好宣传动员和申报统计工作(填写《南京师范大学2026半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员统计表》,见附件1),请各单位认真核查并通知本单位尚未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书的教师及时参加本次申请认定

2.评议组专家

各单位根据工作要求,调整上报学院教师资格认定专业评议组专家(填写《南京师范大学2026半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专业评议组专家名单》,见附件2)专业评议组,须由本单位3-5名专家组成确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工作安排,填写附件3。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已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申请人报名时须已通过普通话测试,具备普通话测试成绩证书。未取得有效普通话合格证书人员,需自行报名普通话测试,测试成绩达标后方可参加认定。

4.个人信息网上申报

申请高校教师资格认定人员,须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注册填报个人信息(具体操作见附件4。考试形式选择“非国家统一考试(含免考)”。省份选择“江苏省”;认定机构选择“江苏省教育厅”; 资格种类选择“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确认点选择任教高校所在地。“申请任教学科”在学科门类下选择一个具体学科,须与本人实际工作中所从事的任教学科一致,专职辅导员的任教学科应为思想政治教育类。现从事专业选择“在职教学人员”。“工作单位”填“南京师范大学”。“个人简历”中学习和工作经历须从高中起开始填写到至今(最后的时间点写“至今”两字),时间上要保持连续。填写高等教育学习经历时在“职务”中注明学习形式(如全日制、成人、电大、函授、自考、网络等)及学历层次(研究生、本科、大专等),“个人承诺书”中的个人签名:须用正楷书写,确保字迹清晰,容易辨识)。

5.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由学院自主安排,由各学院教师资格认定专业评议组组织进行。评议组须严格把关,根据申请人实际情况以分数体现测试结果,并将测试结果填入《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评价表》中(见附件5),该评价表中的测试学科须与网报时的“申请任教学科”一致。

6.身体健康状况体检

申请高校教师资格认定人员,均须参加体检。

根据省教育厅统一要求,申请人员下载填写《江苏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见附件6,A4纸张正反双面打印,体检表照片粘贴处的照片须与网上报名时提交的照片保持一致),自行前往江苏省中医院进行体检,并由体检医院在体检表上明确标示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 体检表照片粘贴处及体检医院意见处均需加盖体检单位公章(申请人须在个人信息现场确认前拿到体检报告,体检表须为附件6指定样式,A4纸张双面打印,不要单面打印;不可用入职体检等其他体检报告替代。体检需及早进行,原因一:体检报告的生成和出具需要时间,并非当天可以取得;原因二:个别项目可能出现首检不合格的情况,则需按医嘱进行复检,需预留出充足的时间。因此,请各位申请人尽早前往医院进行体检,避免延误而影响认定)。无体检合格结论或需复检确认但未复检的申请人,不予认定。

7.个人信息现场确认

个人信息网报、体检及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等完成后,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信息确认,提交相关纸质材料。未进行现场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申请人员个人信息现场确认时,须按教师个人材料报送要求准备好相关申报材料。申报材料按《教师资格认定材料袋封面》(附件7)中的序号要求,按顺序整理,自备大档案袋装好,并开口向上《教师资格认定材料袋封面》粘贴在大档案袋的封皮上《教师资格认定材料袋封面》上的“申请学科”,应与系统填报的申请任教学科名称保持一致。

四、材料报送

(一)教师报送材料及要求

大档案袋内所需提供的各项材料和排放顺序如下:

1.教师资格证书照片

申请人近期1寸免冠白底彩色高清证件照1张。(注:该照片用于制作证书,须采用高像素高质量彩色冲印,不能用电脑打印必须与当次网上申报时上传的电子版照片为同一底版;照片应为近3个月内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白色背景,无边框,人像比例合理、人脸清晰;冲印尺寸25mmX35mm),相片背面,须写明学校学院名称及申请人姓名;放入材料袋内,无需粘贴。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申请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应提供我省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3.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如通过网报系统验证需提供)

学历信息经过网报系统比对成功的无需提交。对于网报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要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通过学信网www.chisi.co.cn线上申请),否则将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持有除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第三、第四军医大学和解放军艺术学院军队院校之外其他军校学历的,应当提交毕业证书和由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在港澳台地区和在国外取得的学历还应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在留学e网通服务大厅(http://zwfw.cscse.edu.cn线上申请

申请人须提早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早申请认证报告;持港澳台或国外学历的申请人提早进行学历认证,预留充足时间,以免影响认定。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如通过网报系统验证需提供)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通过网报系统验证的需提供。未通过网报系统比对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请检查证书编号是否输入正确),需提供证书原件查验及复印件。申请人在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网址:https://www.cltt.org/studentscore)查询不到成绩或有关于普通话证书查询、补办等问题,在江苏参加测试者,可联系江苏省普通话水平测试中心咨询。非在苏测试者,请与原考点联系。学校引进的拟聘任副教授或教授职务的国家级和省级人才项目入选人员可免普通话水平测试,但需提供人才项目入选证明材料。

5.江苏省高校岗前培训合格证书申请免考高等教育学和高等教育心理学的,应提交省教育厅人事处的免考批复(格式见附件8)或按照苏师资〔2020〕4号文的要求提供免考证明材料。注:2022年上半年及之前取得的高校岗前培训合格证书上标注“申免”的,还需提交免考批复;2022年下半年起岗培报名系统进行线上免试申请,符合条件的人员合格证书会直接显示“免试”字样,认定时不需要再提交各类佐证材料。

免考证明材料可为明确标注“师范”字样的本科毕业证书或专业代码为“0401”“0451”或“0453”的全日制教育硕士毕业证书。如本科毕业证书中未明确标注“师范”字样,则需提供由毕业学校教务部门验印的个人学习成绩单(有必修科目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的考试和教育实习合格成绩),并另提供以下材料之一证明:

1)毕业学校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当年入学时的专业招生计划文件复印件,标明本专业为全日制师范类专业)(加盖毕业学校教务、档案或发展规划部门公章)。

2)带有申请人姓名和专业的当年全日制师范生录取名册复印件(需有师范专业标注,加盖毕业学校招生或档案部门公章)。

3)个人学习档案中学习成绩单上专业栏标注“师范”字样(复印件加盖学校教务部门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4)《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上注明为师范类毕业生(复印件加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5)高校发出的录取通知书的专业栏后注有“师范”字样(复印件加盖毕业学校招生或学籍管理部门公章)。

6)1999年高校扩招之前入学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其毕业成绩单中虽然没有“师范”字样,但应系统学习过高等教育学和高等教育心理学且教育实习成绩合格(复印件加盖学校教务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6.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评价表

申请人须提供《江苏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评价表》,该《评价表》由申请人所在单位教师资格认定专业评议组填写完整并盖学院章。

7. 申请人体检表

申请人到江苏省中医院按体检要求及早进行体检,体检报告当天无法获得,请申请人一定尽早进行体检,以确保在个人信息现场确认前准备好体检报告(体检表A4纸双面打印,不要单面打印)。体检表中“既往病史”一栏,申请人应如实填写。如有隐瞒严重病情、不符合认定条件者取得教师资格,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处理,撤销其教师资格。申请人故意不参加检查或项目缺漏,或提出复查未复查的视同不合格处理。

8.编外聘用教师聘用合同等

在编人员提供进编证明材料复印件将由人力资源处统一提供,申请人无需准备

与学校直接签订聘用合同的非在编人员需提交:1.聘用合同2.社保部门出具的学校为申请人缴纳社保的社保缴纳凭证,需打印三个月以上的社保缴纳凭证。

产业兼职教师需提供高校、个人及所在单位签订的三方协议和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的备案材料。

以上1-8项材料按规定顺序排好后,一并装进材料袋中。(原件均不需放入材料袋,申请人须单独装袋带至确认现场备查,并及时带回以防遗失。)附件7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封面打印后粘贴在材料袋上。以上所有涉及复印材料均须用A4纸张单面复印。所有复印材料,请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秘书对照原件核准、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9.其他要求

各单位无需再对申请人的思想品德情况和无犯罪记录情况进行具体鉴定,改为由申请人以样式统一的“个人承诺书”替代“思想品德鉴定表”。网报时“个人承诺书”中的个人签名:须用正楷书写,确保字迹清晰,容易辨识。凡申请人在个人承诺中未如实申报的,一经查实,将依据有关规定作出撤销或丧失教师资格的处理。省教育厅将对申请人的违法犯罪情况进行核查并作为对申请人思想品德考核的依据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由省教育厅统一核查,无需申请人个人提供;其中,港澳台人员的无犯罪记录情况需由申请人自行向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申请开具。省教育厅可根据申请人需要,为港澳居民申请无犯罪记录证明提供函件。

各单位要坚持师德师风第一标准,加强对申请人师德师风情况的考察,如申请人思想品德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或了解申请人有犯罪记录等,应如实提出审查意见。经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评议师德师风不合格的,不得通过审核。

(二)学院报送材料及要求

1. 《南京师范大学2026半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员统计表》(附件1)

2.《南京师范大学2026半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专业评议组专家名单》(附件2)

3.《南京师范大学2026半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工作安排表》(附件3)

各学院须于2026413415日期间安排组织测试,原则上不得提前或推迟。

4.《统计表》、《专家名单》及《工作安排表》请于413前报送,须同时报送纸质及电子版。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szk@njnu.edu.cn,纸质版须加盖单位公章,交至厚生楼410室。

五、时间安排

1.教师网上申报时间

申请教师须于2026420-428下午1500时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进行网上信息申报(请注意,网上信息申报截止时间为428日下午1500时。

2.教师个人信息确认时间及地点

确认时间:202657-202659日,具体安排将后续另行通知。

确认地点:南京师范大学仙林校区厚生楼410室,本人携带按要求准备好的教师资格认定材料袋进行现场确认。


联系人:任老师    联系电话:85891417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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