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办

关于开展南京市2026年度留学人员科技创新项目择优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3-31  点击数:

各相关学院:

根据《市人社局 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南京市2026年度留学人员科技创新项目择优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函〔202622号),现将南京市2026年度留学人员科技创新项目择优资助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一)我市企事业单位全职引进的留学人员,从事与单位主营业务相关的科技项目研发活动,项目符合我市产业政策,能填补相关领域空白,有明确的成果转化及经济社会效益前景。

(二)在驻宁部、省属高校院所参与实施国家和省市重大科技专项、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的留学人员。

(三)重点支持留学人员在我市围绕“1026”产业体系等领域开展科技创新,包括软件和信息服务、智能电网、智能制造装备、新材料、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新一代信息通信、集成电路、生物医药、机器人、低空经济(航空航天)等。

二、申报条件

)留学人员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在国(境)外学习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人员;或者在国内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后,到国(境)外进修或作为访问学者(含海外博士后)工作一年及以上的人员;

2. 具有专业背景,熟悉相关产业领域,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技术成果达到国内外先进水平,具有良好产业化潜力和市场前景;

3. 2024年1月1日后首次到我市用人单位全职工作,依法参保并纳税;

4. 已经入选过南京市留学人员科技创新项目择优资助计划的人员,不再参与此次申报。

三、申报类别

根据留学人员的专业背景,科技项目的先进性、创新性、应用性和经济社会效益预期及用人单位的科研保障能力等,资助项目分为A类(重点项目)、B类(优秀项目)和C类(一般项目)。

1. A类项目:资助留学人员主持国家级及省部级重点项目、重大技术改造项目,或具有广泛应用前景和重大经济社会效益和国际领先水平的引领性项目,填补行业或经济空白,取得开创性成果。

2. B类项目:资助留学人员从事省级及以上重点项目、重大技术改造项目,或在某一领域具有国际先进、国内领先水平和较大经济社会效益的项目,引领产业发展,实现核心技术突破。

3. C类项目:资助留学人员参与市级及以上重点项目、重大技术改造项目,或在某一技术领域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科技创新性显著和较好经济社会效益预期的项目,促进产业链核心竞争力提升,成果转化显著。

四、扶持政策

给予A类项目10万元人民币、B类项目5万元人民币和C类项目3万元人民币的一次性资助。资助经费应全部用于创新项目研发工作。

五、申报要求

(一)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和相关附件证明材料。其中,附件证明材料包括:1. 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护照信息页、申报人半身电子照片);2. 留学证明(①学位证书;②教育部学位认证书);3. 背景材料(获得的奖励、表彰、专利、任职经历等)。

(二)申报要求:

请各学院于2026413日前,审核汇总并提交材料,具体要求详见附件3。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薛老师

联系电话:025-85891809

电子邮箱:rencai@njnu.edu.cn



人力资源处  

2026331


© Copyright 2002 南京师范大学人力资源处 版权所有
邮编:210000  电话:025-85898260  

访问统计: